订阅
收藏
登录
登录后方可进行政策匹配
登录即可查看收藏政策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认定行政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2024年6月之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前未修改的,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排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23〔2024〕6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2. 附件2排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3. 附件3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建议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陕ICP备10004160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技术支持:029-6391247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