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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2017年第四次常务会议

3月2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残疾人事业、城镇规划、长城保护、自贸区建设、食品安全和年度立法等工作。

会议通过《陕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统筹做好残疾人教育、康复、救助、扶贫、就业等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省残疾人同步达到小康。 

会议通过《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和《陕西省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2015-2030)》。会议强调,延安市要突出“革命圣地、历史名城”的城市主题,以红色圣地为核心,保护圣地、疏解老城、建设新区。沿黄生态城镇带要紧抓沿黄观光路建设的契机,加强县城和特色镇建设,打造集生态文明、城镇化特色、文化旅游、区域合作为一体的示范区。 

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布陕西境内长城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省内42处长城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会议强调,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大境内长城保护力度,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会议听取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筹建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快自贸区揭牌各项筹备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订完善自贸区管理考核办法,持续抓好宣传推介和对外招商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根据办法,将采取实地检查、自查评分、部门评审、综合评议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会议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立法计划》。会议强调,省政府立法工作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突出陕西特色,把重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为全省追赶超越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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