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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2015年第14次常务会议

8月31日,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社会救助、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面达85%,主要从安全保障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九个方面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二十三项义务,特别是完善了“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等规定,对有碍公平的消费条款也作出了规制。条例将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要求逐步建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会议决定,对我省自2010年先于国家实施的临时救助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主要是突破户籍限制,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和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救助范围,并要求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及时主动向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我省自上世纪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随着低保人数逐年减少,累计结余资金较多,但其他救助资金缺口较大。据此,会议决定,根据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同时适当调整市县低保资金列支比例,以统筹补充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

会议通过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设立回乡创业基金、加强创业培训、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实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发展创业园区、开发农业农村资源等七个三年行动计划,以吸引更多农民工、大学生、复员军人回乡创业。

会议决定,将地处宝鸡、一校两制的成人高校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和中专性质的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陕西机电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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