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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2013年第12次常务会议

7月1日,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陕西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听取省政府代表团访问哈萨克斯坦和韩国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省实际修订省政府工作规则,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要求。新的工作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开公正和务实清廉的原则,省政府组成人员、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必须认真执行。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越位、不缺位,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建设服务政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会议认为,空气质量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关注,通过地方立法形式防治大气污染很有必要。要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控制的原则,加强固定源、机动车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努力让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以法规的形式规范和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于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安全检查和打非治违,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根据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特别要针对我省高速公路隧道较多的实际,全面加强相关火灾防范工作。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抓好省政府代表团访问哈萨克斯坦和韩国期间签署协议的衔接和落实,并以朴槿惠总统成功访问陕西为契机,办好韩国陕西周,继续深化双方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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