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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2013年第5次常务会议

4月1日,省长娄勤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听取命名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建立安全规范是推动漂流这一特色旅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近期要对现有水上漂流进行一次普查,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整改。

会议强调,以法规形式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对于提高防御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县以上政府要严格执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雾霾现象更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有效应对,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

会议指出,依照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是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一定要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保证金存储主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把“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决定,命名榆林市、兴平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紫阳县等12个县为“省级园林县城”,耀州区孙塬镇等4个镇为“省级园林城镇”。同时要求,按照“三强一富一美”的目标修订省级园林城市命名验收标准,建立园林城市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各地加快推动美丽陕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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