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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省见义勇为英雄的决定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依照《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省政府决定: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蒋正全、王帅、郑荣3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分别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按规定给予奖金和抚慰金;授予程心灿、秦建平、刘同连、王福利、王建宁、史红卫、杨会军、常飞、杨博、赵治权、孙宏栋、朱海义、张勋期、郭传华、高江涛15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按规定给予奖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维护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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