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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41号(经济发展类222号)提案答复的函

颜明委员:

您与两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支持陕西秦巴山区启动避灾搬迁的提案》(第032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为民富民安民惠民,立足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工作。2021年,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就国家减灾委牵头赴我省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自然资源部、应急部等有关国家部委也先后多次派出工作组和专家赴我省调研,指导和帮助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移民搬迁工作。截至“十三五”末,全省实施移民搬迁313万人,其中秦巴山区213万人,占比68%。2021年以来,我省成立由省级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调研组,先后赴8市12县开展调研,围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推动机制、搬迁规模、安置选址、补助标准、旧宅腾退、住房面积、后续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建立避灾搬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出台了《陕西省避灾搬迁对象及所在地质灾害认定技术标准》,并依此划定了搬迁范围、确定了搬迁对象。目前,我省秦巴山区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已纳入全省避灾搬迁实施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对接,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做好跨省域节余指标调剂工作。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陕西秦巴山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投入,全力做好避灾搬迁各项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029639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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