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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小雁塔保护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小雁塔保护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规划文本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将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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