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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川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修编的批复

铜川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铜川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修编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川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修编》(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铜川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推动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和新产业培育发展,促进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区域。

三、铜川市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推广意义的搬迁改造模式和做法,用足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和政策,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严控债务风险,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更大支持;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实施方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资金、项目、土地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统筹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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