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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安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安政字〔2019〕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组织编制的《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移民安置人口规模和安置方案。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你市汉滨区和恒口示范区的7个行政村,推算至规划设计水平年2023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1606人,生产安置人口2036人。结合移民自身意愿,对需要生产安置的,采取有土安置和自谋职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对需要搬迁安置的,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库区交通、电力设施、水利设施、通信设施等专业项目的处理方案以及文物古迹的保护处理方案。

四、请你市按照《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做好移民安置及后续扶持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大纲》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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