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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升级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榆政字〔2017〕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以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锦界工业园区为基础建设特色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

二、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批准面积14415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徕昌路,西至安源路,北至创业路,南至丰华路。

三、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持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辐射带动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

五、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打造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六、你市要加强对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组织管理,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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