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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全省见义勇为英雄的决定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进程中,我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时刻,奋不顾身,积极施救,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依照《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省政府决定:追授因见义勇为牺牲的李国武、黄忠文、侯天祥、苏廷昌、高世雄、党敬卫6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25万元人民币,每人再增发抚慰金50万元人民币;授予齐兴有、夏雨含、孟宪林、任民强、李海啸、王凯、王弢、赵华强、刘虎、白永鹏、郝金祥、张贵忠、曹汉斌、高亮亮、屈华忠、王元慧、王定有、程永队、程德朝、程成、周云康、巫明平、王宇飞23位同志“陕西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奖金25万元人民币。

见义勇为英雄是时代的楷模和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力抓手和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表彰激励工作机制,维护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品格,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勇担使命、传承美德的可贵品质,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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