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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至县等23个县脱贫退出的批复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关于批准周至等23个贫困县脱贫退出有关事项的请示》(陕扶办字〔2019〕21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西省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周至县、扶风县、太白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永寿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宜君县、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富平县、宜川县、延川县、绥德县、米脂县、吴堡县、留坝县、镇坪县、镇安县等23个县2018年脱贫退出。

二、周至县等23个县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持续攻坚与巩固成果“两手抓”,在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帮扶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对已脱贫退出县重点考核后续帮扶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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