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陇县汉阴县教育强县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审核确认,陇县、汉阴县已达到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决定授予 “陕西省教育强县”称号。

希望陇县、汉阴县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好教育强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