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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

2018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复函,同意在你校设立“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已批转你校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要求抓好对接落实。

建设示范中心是贯彻“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省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研与产业结合,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博士后工作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有效探索与实践。为加强示范中心建设,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建设示范中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已有的体制机制和人才支持政策,围绕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细化建设方案、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服务效能,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为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平台优势,切实促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争取每年引进100名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优秀博士生来示范中心开展创新研究。

三、推进校企全面融合。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和“三个经济”发展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主动靠前与企业、研究机构合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科研攻关等,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力争3年内为示范中心引进1000名博士后,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陕工作。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先进科技理论、科学技术的孵化与推广,挖掘研发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陕西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力争在3年内,每年孵化3至5个高新技术项目,与企业、研究机构联合开发3至5项应用技术,为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作为推动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希望你校以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切实发挥引才聚才、用才留才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联系人:张有乾 电话:029-6391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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