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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级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有序推进省级公路建设。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把握好建设节奏,合理确定建设时机,结合区域交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既有路段升等改造,提升路网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加强省级公路管理。在国家关于普通国省道养管政策明确前,新增国省道维持现有建设、养护、管理模式不变,公路建设养护责任主体依然是沿线地方政府。普通国省道新建路段建成后,原有旧路同步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和养护。对列入规划的省级公路项目视同立项,可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三、注重统筹协调发展。将规划成果纳入土地利用、城乡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中,加强协调衔接,做好规划走廊控制,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工程建设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好与国家公路网、地方公路网及周边省(市、区)路网的衔接,形成高效顺畅的路网体系。各市县(市、区)应在国家公路网和省级公路网规划的基础上,抓紧推进地方公路网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市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项目建设,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陕西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pdf

附图1.rar

附图2.rar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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