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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的批复

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你们《关于批准发布地方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的请示》(陕环字〔2016〕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拟《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请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布。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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