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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88号(资源环境类164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玉红等委员:
    你们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加强大秦岭保护的提案》(第2688号),全国政协办公厅交由陕西省政府主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办。经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将大秦岭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问题。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先后出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我们认为,只有将大秦岭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才能对大秦岭进行更全面的保护。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省市,积极呼吁将大秦岭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整体提升大秦岭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关于理性选择大秦岭区域发展模式问题。国务院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已将大秦岭明确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主体功能定位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加强水源涵养。我省自“十一五”以来,始终坚持陕南三市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路子,及时出台《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每年安排6亿元支持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编制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时,更加注重对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强调“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我们相信,随着主体功能区规划不断落实,大秦岭区域将逐步走上低环境冲击型的发展道路。
    三、关于设立大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问题。近年来,财政部通过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长效投入渠道,大秦岭区域各省市均获很大支持。此外,还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推动大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我省自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秦岭生态保护。2013年省市共建大西安以来,在保留现有支持大西安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规划5年之内每年新增4000万元用于秦岭生态保护和城市造林绿化。此外,我省不断加强秦岭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先后投入近9亿元实施华山—少华山风景区废弃采石场地质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治理工程。国家有关部委认为,鉴于中央财政已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不宜再新设立大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国家有关部委表示,将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加大对大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完善政策法规加大秦岭环保执法力度问题。国家有关部委对大秦岭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对大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我省2008年即颁布实施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秦巴山区绝大部分区域确定为限制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了秦岭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省上先后多次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和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和遏制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联合相关省市开展跨区域执法检查,确保大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建立区域性大秦岭专项保护规划问题。大秦岭地跨多个省市,建立区域性专项保护规划对于保护大秦岭生态环境非常重要、也很必要。大秦岭的主体在陕西,保护大秦岭我们责无旁贷。近年来,我省先后配合国家编制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此外,围绕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形成了诸多专项规划。目前,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下一步,我们将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省份的合作,争取在区域性大秦岭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方面有所进展。
    六、关于通过合理生态补偿机制引导企业发展问题。建立合理生态补偿机制,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之路,一直是中央有关部委和我省关注的重点。2007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十二五”期间设立了“跨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课题”,通过加强补偿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从2008年起就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且支付额度逐年递增。据统计,近7年来,我省秦巴山区30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共获得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10多亿元。国家有关部委表示,将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流域生态补偿技术指南》,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并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计算办法,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下一步,我省将抓好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并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定。
    七、关于加强大秦岭生态保护宣传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深入人心,全社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国家有关部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环境宣教工作的投入。近年来,我省围绕秦岭保护开展了大量宣传工作,先后开发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维空间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和“中国·秦岭”网站,摄制了《大秦岭》《一江清水送京津》等大型专题宣传片,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要求,把秦岭保护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创新思路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秦岭的意识,使保护秦岭成为全体公民的自愿行为和自觉行动。
    衷心感谢你们对陕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秦岭、关注陕西。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陕西省政府督查室 电话:029—8729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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