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西安城墙等五处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安城墙、阿房宫遗址、龙岗寺遗址、乾陵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援墓的保护规划已经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准公布实施。
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市政府和西咸新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制订各保护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文物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与城乡基本建设相结合、与当地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努力提升文物保护水平,让人们通过文化遗产承载的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流痕,留得住文化根脉。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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