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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煤田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陕西煤田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陕煤地字〔2010〕1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请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完善集团内部管理架构。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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