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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宝鸡市和杨凌示范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及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批复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调整宝鸡市和杨凌示范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请示》(陕国土资字〔2010〕1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宝鸡市扶风县揉谷乡已划归杨陵区管辖,宝鸡市和杨凌示范区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指标发生变化,原则同意你厅在两地规划指标合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提出的调整方案。

  二、宝鸡市的调整情况。

  2005年,宝鸡市辖区总面积1810213公顷;农用地面积1541987公顷,其中耕地362100公顷、园地43700公顷、林地1000927公顷、牧草地102087公顷、其他农用地3317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022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4807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971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570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78006公顷。

  到2020年,宝鸡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499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286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265.2公顷以内。

  三、杨凌示范区调整情况。

  2005年,杨凌示范区辖区总面积13500公顷;农用地面积8830.3公顷,其中耕地6707.5公顷、园地834.3公顷、林地337.6公顷、牧草地15.7公顷、其他农用地935.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435.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938.4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417.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9.4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234公顷。

  到2020年,杨凌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7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08.8公顷以内。

  四、你厅要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督促宝鸡市、杨凌示范区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和主要规划指标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各县(区)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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