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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秦始皇陵等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

  《秦始皇陵保护规划》、《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梁带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已经2010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准公布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尽快制订具体保护措施和规划实施意见,切实做好秦始皇陵、汉长安城、梁带村等三处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文物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及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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