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的批复

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的请示》(西政字〔2010〕23号)和《关于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西安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西政字〔2010〕2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安韦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陕西航天经济开发区”。

  二、同意将“西安阎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西安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
此复。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