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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南蟠龙互通式立交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南蟠龙互通式立交设站收费的请示》(陕交字〔2009〕100号)收悉。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设立南泥湾(K260+000)匝道收费站。

  二、“南泥湾匝道收费站”为临时机构,定员40人,由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面向社会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南泥湾匝道收费站”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年限及联网管理等事项仍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6〕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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