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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王圪堵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王圪堵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榆政字〔2008〕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委托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查通过的《榆林市王圪堵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移民安置人口。王圪堵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1046米,淹没区涉及榆阳区红石桥乡和横山县雷龙湾乡、横山镇等3个乡(镇)的10个村,以及榆阳区巴拉素林场柳卜台分场、横山县石马洼农场耳树渠分场。至规划水平年2010年,需要完成的移民安置总人口6255人,其中搬迁安置人口6094人(榆阳区1247人、横山县4847人),横山县生产安置人口161人。

  三、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移民安置总体方案。榆阳区搬迁移民采取整建制后靠的方式安置,在红石桥乡东南方海流兔河左岸建设移民安置区,可开发利用土地128万亩。横山县搬迁移民采取后靠安置为主、远迁安置为辅的方式安置,在大棒山、沙旋湾上梁、二爪界、东大界、大古界、稻地沟沙、沙河东大界建设7个移民安置区,可开发利用土地5.36万亩。

  四、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标准,即在移民安置区人均配置土地5亩,其中水浇地3亩、可灌溉饲草地2亩。

  五、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库区交通、电力、能源、水利、广电通讯设施迁建以及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压覆等专业项目规划方案。

  六、请你市组织有关县(区)政府及王圪堵水库工程项目法人,按照《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予以支持配合和指导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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