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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的批复

  

省信息产业厅:


  你厅《关于上报〈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构建方案〉的请示》(陕信字〔2007〕120号)收悉,经省政府2007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构建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组建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该院由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学校组建、企业参与,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整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有效资源,实行事业法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之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放型研究开发机构。其主要职能为以项目为牵引,尽早建成快速向企业进行成熟技术成果和产品的转移平台。


  二、你厅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协调、督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做好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的组建工作,加强对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在组建过程中,要注重创新,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提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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