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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陕交字〔2006〕103号)、《关于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陕交函〔2006〕7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03年,省政府《关于统一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其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3〕203号)文件下发后,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我省收费公路的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成本、运营费用的不断攀升,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已不适应我省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17号令)有关规定,同意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平均投资额度,对我省新建成的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陕西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车型及规格


现行费率标准(/车·公里)



费率标准(单位:元/车·公里)


特长特大(桥)隧定额


标准


(单位:元/车次)


项目平均造价(M:万元/公里)


(桥)隧平均造价


M:亿元/座)


项目分段


1


项目分段


2


项目分段


3


项目分段


4


项目分段


5


(桥)隧


1


(桥)隧2




3000M


3000M4000


4000M5000


5000M6000


M6000


M10


M10


1


7


2T


0.40


0.35


0.40


0.50


0.60


0.70


10


20


2


8座—19


2T5T(含5T


0.70


0.61


0.70


0.88


1.06


1.23


20


30


3


20座—39


5T10T(含10T


0.90


0.80


0.90


1.13


1.36


1.58


30


40


4


40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1.12


0.95


1.12


1.36


1.63


1.90


40


50


5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1.30


1.11


1.30


1.58


1.90


2.21


50


60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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