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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陕西省益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省司法厅:


你厅报来《关于组建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的请示》(陕司字〔2004〕3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函〔2003〕15号)和《司法部关于陕西省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司发函〔2003〕149号)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陕西省益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秦集团公司)。原则同意益秦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


二、授权益秦集团公司对全省监狱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管理和运营。


三、为加快我省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步伐,从陕西监狱企业实际出发,益秦集团公司的组建可按照“抓紧组建,依法规范”的原则操作实施,确保注册资本金到位。


四、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国资委等部门要督促益秦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积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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