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陕教字〔2004〕65号)收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陕西省乾县师范学校、陕西省彬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仪祉农业学校、咸阳市体育运动学校4所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陕西省乾县师范学校、陕西省彬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仪祉农业学校、咸阳市体育运动学校4所学校的建制。


二、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由咸阳市人民政府领导,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院列入省高等教育序列。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3000人,首次开设6个专业:小学教育、英语教育、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体育教育、畜牧兽医、园林。学院从2005年开始招生。


四、办学经费由咸阳市政府统筹解决,并按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路子,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吸引社会投入,加快新校区的建设。


希望你厅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加强对学院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学校的实质性整合,引导学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级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搞好专业建设,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八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