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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等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买志良等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决定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我省民族经济和各项民族事业的发展。


为了表彰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省政府决定对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等40个集体和买志良等30名同志分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荣誉称号。


希望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全省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经济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模范集体40个,模范个人30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一、模范集体(40个)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办事处红埠街社区居委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西安市临潼区华清中学


西安电视台新闻部


西安老孙家饭庄


宝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宝鸡中学


宝鸡市渭滨区金陵街道办事处新开路社区居委会


铜川市王益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咸阳市委统战部


大荔县民政局


渭南市临渭区解放办事处西南京路社区居委会


山阳县漫川关镇街道村委会


镇安县人民政府


商洛市委统战部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旬阳县民政局


安康市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汉中市民政局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


镇巴县民政局


延安市人民政府


定边县人民政府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西安赵长军武术学院


省农业综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省财政厅行政处


省水利厅


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


西乡县人民武装部


《陕西日报》社


二、模范个人(30名)


买志良西安市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建军小寨饭店安德坊清真食府总经理


西安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马新芳西安市民委民族一处处长


马立平西安市回民中学副校长


白迎霞西安市莲湖区工会主席


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北院门工商所副所长


兰进元宝鸡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蔡胜明陕西华祥食品集团董事长


冯生桢宝鸡市渭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铜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咸阳市交通局副局长


武升社兴平市民政局局长


汝增瑞渭南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富晋镇安县西口回族镇党委书记


安庆学 丹凤县县委书记


杨远钊西乡县民政局局长


王永玖镇巴县清水乡党委书记


马瑞俊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俊良岚皋县城关镇社区居委会主任


丁涛林榆林市民政局民族宗教科科长


杜国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队长


西北大学地质系教授


王长安西安自力药业公司总裁


沙鹏程西安三宝双喜集团公司总裁


省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副主席


                      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


永富军男   锡伯   省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射箭运动员


范亚军武警陕西省总队政治部秘群处长


张百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处长


索南才让西藏民族学院研究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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