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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黄河大桥木材检查站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成立佳县木材检查站的请示》(榆政字〔2003〕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黄河大桥木材检查站。该站检查范围为木材、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检疫。具体站址由你市组织公安、交通、林业部门进行勘定。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公路检查站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木材检查站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该站的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检查站建成投入工作后,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使他们切实做到文明执勤,严守法纪,秉公执法。


三、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该站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管理,严防公路“三乱”问题发生。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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