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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结果的通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如期完成,2003年初,省政府做出《关于切实抓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的决定》,随后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暂行办法》,对抓落实及督查考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年来,通过实施督查考评制度,对59个部门进行平时检查纪实、半年初评、年终考评,有力地促进了各部门的抓落实工作,保证了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和部门职能业务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03年度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部门:省监察厅、审计厅、交通厅、民政厅、人事厅、国土资源厅、劳动保障厅、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含果业局)、卫生厅;


二、良好等次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委、民委、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财政厅、建设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省计生委、省地税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新闻出版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粮食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文物局、省体改办、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防办、农综办、省旅游局、乡企局、省文史馆、省地方志办、省政府参事室、省山川秀美办、省知识产权局、省信访局、地质勘察局、煤炭工业局、省供销社、省监狱管理局、农机局;


三、获单项工作优秀奖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综办、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信息产业厅;


四、较差等次部门:省盐务局。


根据《陕西省政府部门工作督查考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2004年第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单项工作优秀奖部门和较差等次部门实施奖惩。对优秀等次部门和获单项工作优秀奖的部门予以表彰,并分别按机关(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实有人数人均800元和500元计算,发给一次性奖金;对较差等次的省盐务局进行通报批评,扣发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厅级以上人员年度考核奖金。


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把抓落实作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政府的“第一抓手”,继续搞好今年的抓落实工作,不断创新抓落实的机制和制度,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形成浓厚的抓落实环境和氛围,增强抓落实的力度,团结协作,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确保兴陕富民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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