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省发改委:


你委《关于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陕发改字〔2005〕485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设立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股份公司成立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省发改委及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切实加强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