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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筹措问题的批复

  

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省财政补助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的请示》(西政字〔2005〕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是全省人民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改善西安城市交通条件,提高综合运输能力,有效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完善城市功能。为了保证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顺利进行,省政府拟从2006至2015年安排15亿元资金,作为该项目资本金。其中,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中每年安排1500万元,10年共计安排1.5亿元;其余13.5亿元从省政府信用贷款中解决,由你市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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