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陕政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建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请示》(陕教字〔2005〕22号)收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制,建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同时撤销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二、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领导,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确定为6000人。学院专业设置按有关政策确定。学院从2006年开始招生。


四、办学经费由共青团陕西省委统筹解决,并按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路子,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吸引社会投入,加快新校区的建设。


五、共青团陕西省委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支持该校搞好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加强校园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工作的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六、教育厅要按照有关政策加强教学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