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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省宁西林业局五龙木材检查站等五个木材检查站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省直属林业局在林区公路设立木材检查站的请示》(陕林发〔2005〕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省宁西林业局五龙木材检查站和黄草坪木材检查站,站址设在宁陕县新龙路处和钢漆支线;设立宁东林业局蒿沟木材检查站和高桥木材检查站,站址设在蒿沟林区支线公路处和210国道通往西汉高速公路的宁东林区便道处;设立省太白林业局扁家沟木材检查站,站址设在太王支线公路+处。具体站址由你厅商有关林区县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勘定。


二、请你厅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木材检查站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5处检查站的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检查站建成投入工作后,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履行好检查监督职责。以上木材检查站人员和经费由省直各相关林业局自行调剂解决。


三、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木材检查站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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