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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野(芦沟)至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批复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请示》(陕交字〔200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年车流量的增加,省交通厅已批复将“野芦沟收费站”由现有两车道扩建为四车道,待车道扩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给“野芦沟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20人,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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