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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现就常艳玲代表《关于完善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政策的建议》(第1471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关于“将重要大遗址纳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的建议

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我省经批准的国家文化公园有长城、长征、黄河三项,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规划》《陕西省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展示利用规划》编制中,已将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等纳入其中。下一步, 我省将按照工作部署和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加大地方投入,做好陕西省黄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二、关于“建议设立国家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的建议

多年来,我省加大大遗址文物保护投入,全省文物支出从2018年24.65亿元增长至2022年27.52亿元,5年累计支出125亿元,各级筹措近千亿元实施了汉长安城、唐大明宫等50余项大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下一步,我省将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文物保护、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公共文化、文旅产业等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大遗址保护利用重点工程,发挥政策集合放大效应。

三、关于“建议加大对延安革命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2020年9月,延安被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的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和要求,我省在涉及文物本体保护、陈列展示、环境治理等方面不断推动示范区建设,让革命文物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中体现出更大时代价值。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统筹规划,加大项目方案编制力度,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四、关于“建议将大遗址保护纳入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的建议

按照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体系,我省将开展财政支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及大遗址保护文物补偿机制调研,积极探索符合陕西实际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文物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依法依规给予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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