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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75号建议的答复函

苏少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各部门实名制信息并建立共享机制的建议》(第67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省政务大数据局牌子并承担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职责以来,围绕政务数据共享难这一突出问题,从四个层面加快推进力度。一是强化法律保障。我们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的《陕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务数据共享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刚性约束,发布后将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与支撑,今年5月24日,《条例》已经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制定《政务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政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印发《省级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三批)》,明确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实施路径和任务分工,为省级部门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提供了依据。三是强化平台保障。已建成的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联国家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横联67个省级部门、下联11个市(区),能够为省级各部门、各市(区)提供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资源管理、申请受理、审核授权、共享交换和异议反馈等功能服务。四是强化资源保障。推动省市县三级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各10余万条;省电子证照系统汇聚电子证照345种4067万个,汇聚加盖证照类型的电子印章154种9700多个;保障政务服务8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52个事项实现省内跨地区通办,300个事项实现市级延伸办理;协调调用国家部委17类涉疫数据接口1.27亿次,支撑全省涉疫数据共享交换3.72亿条,支撑各地异地查询核验约160万次。

政务数据共享是一项体系性持续性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推进。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标企业群众期盼和先进省份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省信息化基础支撑比较薄弱、政务数据管理和共享整合工作起步较晚、数据安全体系尚未形成。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大数据局)将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各项制度,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下大气力破解各类“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让数据在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范晓东 电话:029639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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