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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2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现就郭永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陕西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审查协作西北中心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陕西区位优势明显,科技教育基础雄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在陕西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审查协作西北中心(以下简称西北中心),能够吸引一批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辐射带动陕西乃至西北地区整体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提升,更好服务西北地区及周边省份产业转型升级、走品牌发展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可极大促进陕西全面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今年3月,我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设立西北中心一事作了专题汇报,已取得初步支持意向。同时,就拟建设的西北中心办公场所、软硬件设备等,多次同我省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得到了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推动在陕设立西北中心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大会,签订《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力争将西北中心纳入局省共建工作大盘子,由双方共同推进。

三是积极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对设立西北中心的调研论证,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做好该中心落地的各项支持和保障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话:029639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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