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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9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现就董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延安—平遥”旅游线,推进跨省全域旅游合作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开通“延安—平遥”旅游线路,有利于发挥两地区位和资源优势,使红色文化、晋商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培育旅游市场新主体和消费新热点。

近年来,秦晋两地通过整合各地旅游优势资源,构筑新型旅游功能区,形成了“秦晋黄河国家公园”“华夏古文明”“黄河古渡口与走西口”等跨省旅游品牌。延安平遥两地积极谋求合作,组织旅行社互相推广、客源互送,已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

下一步,我省将以实施《陕西省旅游行业品质提升行动指导意见(2018—2020年)》为抓手,加快建设1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创建延安革命纪念地等5A级景区。在开通“延安—平遥”旅游线路、促进两地旅游企业跨区域联合方面,一是积极推动两地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深入挖掘合作空间,协调推进旅游合作事项。二是积极支持两地制定景区门票优惠、旅游线路补助、大宗旅游奖励等优惠政策,开拓客源市场,推动旅游发展。三是支持两地建立互联互通、顺畅快捷的区域旅游交通体系,建立异地投诉受理和协查机制,共同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话:029—639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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