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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对孙立明及香港骊山有限公司进行审计的函

省委组织部:

2009年3月,省政府第4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明确,香港骊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骊山公司)由省国资委移交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保留其企业性质,国有资产由省财政厅负责监管。

孙立明,男,1954年2月生,2005年1月起担任骊山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免去总经理职务,退休。2014年6月,根据时任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贵部安排对孙立明同志和骊山公司2013年底前有关情况进行了审计。

现商请贵部安排对孙立明同志2014年以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及骊山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情况进行审计。

专此致函,请予支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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