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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省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我省劳动关系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评选和表彰;

(五)指导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六)加强与国家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梁  桂  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夏晓中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光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仲茜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蔡少林  省企业家协会会长

        张文虎  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徐明非  省工商联主席

委  员:张虎成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  霞  省总工会副主席

        段克明  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佟丹波  省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郭慧娥  省工商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省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省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张虎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由以上单位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省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省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省三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代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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