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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梁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的建议提案》(第6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某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流于形式问题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但我省少数政府网站确实存在“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设置不醒目、内容放置不合理、网站检索功能不强、在线申请链接不通、公开内容不全等问题,近年来我们采取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定期抽查检查等方式,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运维、检查整改、评优问责制度,并在《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有针对性地设立考核点,加大评估权重,对于存在问题严重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关于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部分网站信息滞后、更新不及时现象确有发生,这在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报告中也得到证实。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加快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频率,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对因人力、物力不足,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府网站进行归并整合,同时,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监测,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关于公众获取信息难度和成本被人为加大问题

当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通过网络媒体或政府网站等渠道获取,一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方便快捷和公平公正。对于公众获取信息难度和成本被人为加大问题,我们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我们将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联系人:白彦军 电话:029—8729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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