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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现就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省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5日—12月31日报名遴选
  2017年1月13日—2月17日学生见习
  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报名遴选及见习时间。     
   二、见习单位
  1.省级机关见习工作在省政府各有关单位开展。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信访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各单位接收见习生2-4名,具体名额待见习生遴选完成后另行分配。
  2.各市、县、区政府自行确定本地开展见习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到省级机关见习的学生:
  1.在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 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二)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自行确定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四、见习名额
  (一)省级机关。由团省委负责从西安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遴选见习生108名,于2017年1月5日前将名单报省大学生假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见习生名额分配见《2017年寒假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   
  (二)市、县、区政府。各设区市政府接收见习大学生不少于60名,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接收见习大学生不少于30名。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本级政府见习组织单位备案,见习组织单位对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和安全责任。各市(区)寒假大学生见习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省大学生假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地和各相关高校在遴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公开招募、择优遴选见习大学生。
  (三)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并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每人)。
  (四)为省级机关选派见习生的高校要为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团省委在遴选环节检查落实。
  (五)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各单位对见习生不安排涉密工作。
  (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做好省级机关见习相关保障工作。

   
  附件:
《2017年寒假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名额分配表》.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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