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安康市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将于10月24日至11月4日对你们4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评估范围。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情况。
  (二)评估事项。一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进展情况;二是市、县两级承接落实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运转情况;三是行政审批等事项下放后的效果。
  (三)评估重点。主要聚焦“四查”:一查进展,即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和政策措施是否如期推进;二查落实,即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三查问题,即改革事项推进和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查效果,即改革事项和政策措施是否见到实效,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
  二、评估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市、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字资料等。
  (二)实地调研,走访座谈。围绕评估内容,评估组赴相关市、县实地调研,召开部门、企业座谈会,现场走访暗访重点部门。
  (三)问卷调查,量化评估。一是针对相关人员、企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开展书面问卷调查。二是利用网络开展在线调查,包括问卷调查和网上收集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的意见。
  三、评估组织
  本次第三方评估工作由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组长、省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彦负责,下设2个评估组,分别前往2个设区市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期间由评估组随机抽取被评估的县(区)。
  各组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和人员名单由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评估要求
  各相关市要高度重视本次“放管服”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照评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总结3年来“放管服”改革情况,重点是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在实地评估时提交评估组;要配合评估组做好第三方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评估要实事求是,确保真实客观反映“放管服”改革情况。西安、宝鸡、延安、安康市政府要确定1名联系人,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6年10月21日12时前传真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各评估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轻车简从,不干扰地方正常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

(联系人:李 策 电话:029—87299301 15891716965)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