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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普查成果,加快提升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今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方式做了进一步修订。采用“评估单位先整改自评,第三方机构后综合评估”的评估思路,评估指标在去年评估指标基础上,优化了个别指标,微调了扣分细则,于10—12月开展集中评估。
    请各市各部门对照评估指标对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填写相应自查评分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管理栏目下载),并于9月20日前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gtzwgkb@shaanxi.gov.cn。各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对所辖县(区、市)政府和市级部门网站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6日
  

  
2016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一、2016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对象名单
    (一)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共计15家)。
    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神木县、府谷县。
    (二)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门户网站(共计46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人防办、省信访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公务员局、省煤炭生产安监局。
    (三)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网站(共计35家)。
    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门户网、陕西电子口岸网、公祭轩辕黄帝网、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门户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门户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无线电管理网、三秦回家网、陕西消防网、陕西公安出入境政务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陕西法律援助网、陕西会计网、陕西政府采购网、省社会保障局门户网、陕西公共招聘网、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网、陕西省水土保持网、陕西水工程移民网、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网、陕西省城乡供水网、陕西农业机械管理局信息网、陕西省果业信息网、陕西省畜牧兽医网、陕西森防信息网、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网站、陕西卫生监督网、省纤维检验局门户网、陕西价格信息网、陕西省地情网、省行政学院门户网、省盐务管理局门户网、省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省贸促会门户网。
    二、2016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一).doc
    三、2016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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