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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省消防工作,提升抗御火灾能力,2015年初,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去年底至今年2月初,省政府考核组对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单位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考核情况看,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全省连续18年实现了火灾形势平稳。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二是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基本完成了《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多数设区市制定了《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各地消防队站、车辆和器材装备、市政消火栓等建设明显加强。三是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各地坚持常态化的排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加强部门协作,逐步形成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监管、媒体公布曝光、隐患举报奖励”的消防隐患整治机制。全省逐步构建了以现役消防队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骨干、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四是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知识“七进”活动,逐步形成了“对象公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模式。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部分地方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根据考核并结合平时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评定宝鸡市、商洛市、铜川市、咸阳市、汉中市、延安市、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省粮食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优秀”等次;安康市、榆林市、西安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陕西省销售分公司、中石油陕西省销售分公司、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煤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旅游集团公司为“良好”等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建设“三个陕西”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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