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 陕政办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姚引良担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戴征社、胡保存、徐春华、张小宁、王拴虎、张光进、张宗科,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任步学,省编办主任邢可利,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编办,从省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编办主任邢可利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方玮峰担任,副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燕崇楼、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郝彦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韩一兵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翟四虎担任,副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宝岐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担任,副组长由省物价局局长白竹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羌薇、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强、省工商局副局长田中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全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戴征社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梁宝林、省科技厅副厅长孙科、省文化厅副厅长顾劲松、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陆柯仑、省体育局副局长张继学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全省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全省各级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光进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编办副主任史丰有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任步学担任,副组长由省编办副厅级督查专员王崇文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市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闫三选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由省编办商省级有关部门做好专家的选聘工作,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中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市县两级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7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