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及时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充实内容,方便查阅。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展示全省历年来的年度报告;各市(区)、各部门应在各自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历年来的年度报告;各市(区)要督促检查所属市、县、区做好历年来的年度报告集中展示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各市(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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